2009年9月30日 星期三

客家婚姻禮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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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人的婚姻禮俗受古時風尚影響較重,主要仍以傳宗接代為目的。客家人男婚女嫁講究「明媒正娶」,客家社會正式的婚姻關係是一種「嫁娶婚」,招贅之風並不盛行。
  客家社會雖不免亦存在重男輕女的成見,但總體上,男女關係還是較平等的。如,客家婦女與男子在家中同樣力作。因此,女子在娘家時,與兄弟平等;出嫁時,父母重視其婚嫁,夫家也必須按傳統禮節,循規蹈矩,才能娶得好媳婦。客家人的婚姻方式,都依照古制「六禮」。隨著社會的變遷,雖有更改,但大致上還是參照舊制辦理。六祀儀式:「說親,送定,報日子和送聘金,盤嫁妝,接親與送親,拜堂與吃麵碗雞」。和古之"六禮"大同小異。婚禮儀式中,仍有鬧房,圓房等舊俗。
  新娘出嫁後第三天,娘家宴請女兒,女婿,謂之「請三朝」。這天,女兒不能在娘家住宿,一定得趕回夫家。有些鄉間,娘家過幾天請一些婦女親友到女兒家中做客;或娘家請女兒回家做滿月酒(結婚滿月時)。男女親家各擇日期,設宴互請,謂「上門」,以求加強兩親家間的往來。
  結婚宴請賓客,俗稱「喜酒」,禮節甚為隆重,過去尤其如此。其中,女方到男家的客人叫「大客」;男方要在門前放鞭炮迎接,他們未到席,不能開宴。新郎要在母舅的首桌執壺,從母舅開始輪流斟酒。賓客按尊卑遠近、長幼入席,外戚尊,本族卑。廳堂左上為首席,右為次,上坐老人,下陪客等等。
  其他婚姻形式,如抱童養媳,贅婚,轉親,換親,改嫁等。有些現正逐步少見,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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